一、報名對象:金融學院2019級畢業生;學院倡議2019級學生到優質金融機構進行畢業實習。
二、報名方式及流程:
1、請畢業生根據各校外實踐基地情況,于2月16日前将需登記的報名信息提交至輔導員(詳見報名登記表);
2、雙向選擇:學院和校外實踐基地根據報名情況組織遴選;經雙向同意确認名單後正式公布實習名單。
三、實習要求:
1、經确認的實習名單,實習學生不得無故放棄,否則按照學校關于學生的處分條例處理;
2、建行實習學生不得再重複報名參加學院組織的其他實習申報;
3、被接收畢業實習的學生實習待遇遵照各實踐基地具體工作制度執行;建議到此類優質金融機構畢業實習的,珍惜學習機會,不過于關注待遇問題。
4、畢業實習拟定于2月27日開始,不得早于4月7日結束 ;若正式實習開始時間有變,實習周期不得少于學校制度要求的6周;建議實習時間盡可能加長。如無故中止或終止實習則按照學校關于學生處分的條例處理。